各村双委:
为了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,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,根据《中共乐清市委、乐清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纪委等单位关于全面推进村账镇代理,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》结合本镇实际,要求各村成立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,做好本村民主理财工作,对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。要求各村实行财务预决算,年初预算坚持统筹兼顾、增收节支、量入为出,留有余地的原则,年终必须综合决算。
要求各村按程序抓落实,并于本月前报镇农经站和村账镇代理中心备案。
南塘镇人民政府
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
主题词:村务民主监督通知
抄送:市纪委
南塘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9日印发
(共印30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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